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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日报
(记者 海鹰)昨日下午,我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专门为思明区南极星网吧举行了一场特殊听证会。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定,网吧累计3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可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网吧来说就是处以“极刑”,但在接受处罚之前,网吧业主有权要求举行听证。据悉,本次听证会是全省首例文化行政执法听证会。
根据《厦门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以及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昨日举行的听证会就是我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事人的要求而举行的。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本案件的调查人员、市文化局有关领导以及我市部分网吧业主参加了听证会。
据悉,今日上午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还将为独来读网吧和巍屹网吧举行听证会,这两家网吧同样是因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而将被处以吊销网络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市文化局文化产业文化市场管理处副处长王玉宗表示,对这三家网吧的最后处罚将在听证会后研究决定,举行这样的听证会不仅是给当事人一个申辩陈述的机会,更是我市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的一个重要举措。
案件回放
三次违规 一令罚下
去年11月9日19时,市文化局文化行政执法人员对南极星网吧进行检查时发现有两名身穿校服的学生在该网吧上网,两名学生一名15岁,一名17岁,两名中学生告诉执法人员,他们进网吧时,网吧服务员未给予制止。在此之前的2003年3月和2003年12月,该网吧同样因违法接纳未成年人分别被市文化局和思明区文体局处以6000元和8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听证实录
南极星网吧: 累计次数计算有误
本案件的当事人在听证会上由其委托代理人提出了申辩。
委托代理人指出,南极星网吧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个人独资企业,而我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在2003年对该网吧的两次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单位都是网吧的法定代表人,而处罚决定书给个人还是给企业是有区别的,因此,网吧作为企业接受行政处罚并不足三次。
委托代理人申辩说,在去年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的案件中,网吧的主观错误很小,因为,其中一位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时持有市公安局核发的上网卡,而且他们都长得很高大,所以不好辨别他们是否是未成年人。同时,《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的意见》和厦门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化局《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是有期限规定的,因此累计三次应当是对专项整治期间而言的。
案件调查人员:
记数并不只在整治期间
案件调查人员在听证会上指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对网吧不得接纳未成年人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是明确的。该网吧在2003年因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而接受两次行政处罚后仍不加以整改,更在全国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期间违法接纳未成年人,对两名中学生上网达半个多小时不闻不问,其多次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行为已构成违法行为情节严重。
调查人员提出,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国办发《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的意见》和厦门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化局《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拟对南极星网吧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是适当的。
针对南极星网吧的申辩,调查人员从处罚主体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了说明和解释,他们强调,“累计三次”并不是只在专项整治期间,从网吧开始营业就开始“累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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